第二十四篇 國度憲法的頒佈(十二)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來到王所頒佈國度憲法的最後一段,馬太七章十三至二十九節,關於國度子民生活工作的根基。 有一件事還需要論到,就是國度子民在地上乃要實行我們父神的旨意。因此,在最後一段沒有論到怒氣、情慾、天然的人、己、肉體、憂慮、或我們對別人的態度。在這一段,我們讀到進窄門,走狹路。(太七13~14。)我們也看見,我們必須蓋房子,並且實行天父的旨意。(太七24~27,21。)因此,屬天之國憲法的總結引我們進窄門、走狹路;這樣我們纔能實行天父的旨意,纔能蓋房子。 我們若整體的看諸天之國的憲法,就看見牠把國度子民的所是,他們該是甚麼,該作甚麼,完全啟示出來,也把他們在那裏,並往那裏去啟示出來。這憲法啟示出,我們在狹路上必須實行天父的旨意,並且照著屬天之王的話蓋房子。在這憲法的最後一段,沒有怒氣、情慾、己、肉體、憂慮、或我們對別人的態度,卻有四個重要的辭:門、路、旨意、房子。這裏有窄門、狹路、天父的旨意、以及蓋在磐石上的房子,這磐石就是屬天之王智慧的話。我們若不是九福裏所描述的子民,若不是成全那些補充和更改之律法的人,我們就不能進窄門,走狹路,實行天父的旨意,或把房子蓋在磐石上。因此,這最後的一段乃是憲法的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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