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篇 申言者論到基督時的宏大
在本篇信息中,我要說到申言者論到基督時的宏大。當彌迦和別的申言者論到基督時,他們都摸著大的事。但當他們從基督轉到他們自己對神子民之情形和光景的觀察時,他們就變小了。 申言者論到基督時是宏大的,但說到別的事上時卻不然。我們可以彌迦和阿摩司為例。一面,他們都豫言到基督;另一面,他們也說到像詭詐的天平這種小事。阿摩司說,敗壞的人賣出用小升斗,收銀用大戥子,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。(八5。)彌迦也論到這事說,『惡人家中不仍有邪惡之財,和可憎惡的小升斗麼?我若用邪惡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,豈可算為清潔呢?』(六10~11。)這兩位申言者都觀察到以色列人用一種量器來買東西,卻用另一種量器來賣東西,並且他們的法碼和天平是詭詐的。阿摩司和彌迦論到這種小事的話,與他們論到基督時宏大的話,是不能相比的。 申言者約珥與彌迦和阿摩司之所以不同,在於他沒有說到小事。反之,他僅僅在三章的聖經裏,就說到五件大事:(一)四種蝗蟲;(一4;)(二)那靈的澆灌;(二28~32;)(三)基督同眾大能者來臨,擊敗敵基督同他的軍隊,以轉移這時代;(三11,13;)(四)基督審判活著的萬民,把『綿羊』和『山羊』分開;(三2,12,參太二五31~46;)(五)基督在千年國裏,在以色列中間掌權。(珥三16~17,21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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