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篇 耶利米書中新約,生命之約的根基
在本篇信息中,我有負擔進一步說到耶利米立下新約,就是生命之約的根基。 神只在意一個約-生命的新約 聖經給我們看見,神的心願是要進到人裏面作生命,而與人成為一。神總是喜歡接觸人,在這接觸中,祂與人立了好幾個約。神與人立的第一個約,是與受造之人立的,(創二8~9,15~17,)第二個約是祂與墮落之人立的。(三8~21。)雖然神與亞伯有親近、親密的接觸,但沒有與他立約。挪亞經過洪水以後,神進來與他和他的兒子立約。(九8~17。)神呼召亞伯拉罕以後,與他立約,(十二2~3,7~8,十五4~18,十七1~2,二二17~18,)又對以撒(二六3~5)和雅各(二八13~15)重申這約。後來,神將以色列從埃及帶到西乃山,與以色列立了很長的約。(出二十~二三,二四3~8。)這約,律法的約,稱為第一約,(來八7,13,九1,)舊約。以色列在曠野行走四十年以後,來到摩押地,在那裏神與他們立了另一個約。(申二九~三十。)照著撒下七章,神也與大衛立約。最終,在新約裏,主耶穌立了新約。(路二二20。) 在聖經裏,神曾與人立了八個約,但祂只計算兩個約:藉著摩西與以色列立的約,以及被視為第二約的新約,生命之約。(來八7。)所有其他的約-與受造之人立的約,與墮落之人立的約,與挪亞、與亞伯拉罕、在摩押地與以色列、並與大衛立的約-被神視為旁約。然而,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符合新約,並且是新約的基礎。(加三。)我們若徹底研讀這些約,就會看見神只在意一個約,就是生命的新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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