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篇 耶和華對與神選民以色列有關之列國的懲罰與審判(一)
耶利米寫過神的選民以色列以後,在四十六至五十一章這六章裏,寫到耶和華對與神選民以色列有關之列國的懲罰與審判。列國無法避免與以色列的牽連,以色列也無法避免與列國的接觸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四十六、四十七章。 壹 耶和華對埃及的懲罰與審判 在四十六章,我們看見耶和華對埃及的懲罰與審判。 一 埃及在表徵上、在詩裏稱為拉哈伯,豫表謀生與享受的世界 舊約裏,埃及在表徵上、在詩裏稱為拉哈伯,(賽五一9~10,詩八七4,)豫表謀生與享受的世界,為撒但所用以佔有並霸佔神為祂的經綸所揀選的人。(創十二10,四一57~四二3,民十一4~6。)拉哈伯這名指怪物,指龐大的海中動物。這指明神看埃及是怪物,是醜惡、可怕的海中動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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