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篇、神呼召的意義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創世記最美妙的部分-神的呼召。(創十一10~五十26。)創世記全書共五十章,分為三大部分。第一都分(創一1~二25)說到神的創造;第二部分(創三1~十一9)說到蛇對人類的敗壞;第三部分說到耶和華的呼召。這三部分,每一部分都用一個特別的辭句開始。第一部分以『起初神』為開始,第二部分以『蛇』為開始,(創三1另譯:蛇比耶和華神所造田野間一切活物更狡猾,)第三部分以『耶和華』(創十二1)為開始。在這三部分裏我們看到三個稱呼-神、蛇及耶和華。這三個稱呼對我們有很大的意義。在神創造以後,撒但爬進來敗壞,然後耶和華來呼召。創世記主要就是說到這三件大事。

按照聖經的啟示,創世記一章一節的『神,』在希伯來文是『以羅欣,』這稱呼主要是與神的創造有關。『耶和華』這稱呼,特別是說到神與人在生命之事上的關係。耶和華是耶穌這奇妙之名的一部分,也是主要的元素,因為『耶穌』的意思是『耶和華救主。』因為『耶穌』這名包括了『耶和華,』因此可以說耶穌是新約的耶和華,耶和華是舊約的耶穌。

在創世記這三大部分,我們看到神創造,蛇-撒但-敗壞,耶和華呼召。這樣,在這三部分中有創造、敗壞和呼召。你最喜歡那一部分?我喜歡神的呼召。我們不僅是受造的人,更是蒙召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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