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- 第九篇 約伯與他三友之間三回辯論的第二回─十二至二十章(一)約伯的優越感、指責、和辯論以及以利法的責備和警告(一)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約伯對他朋友的優越感、指責,並與神的辯論。在這之後有以利法的責備和警告。 壹 約伯的優越感、指責和辯論 一 約伯在認識神之事上的優越感 在十二章一節至十三章二節,我們看見約伯在認識神之事上的優越感。 1 宣稱他並非不及他的朋友嘅 約伯自認是向神呼求的公義完全人,宣稱他並非不及那些譏笑他的朋友;他們是安逸的人,心裏藐視災禍,不知道強盜的帳棚興旺,也不知道那些惹動神、手中帶著自己神的人穩固。(十二1~6。)這話指出他的朋友所說因行善興旺並因行惡受苦的論點,乃是他們的臆測而已。 2 藐視他的朋友,要他們向走獸、飛鳥、地、和魚學習 約伯藐視他的朋友,要他們向走獸、空中的飛鳥、地、和海中的魚學習,這一切都知道牠們是耶和華作成的,凡活物的生命,和人類的靈,都在祂手中;但約伯的朋友不如那試驗言語的耳朵,不如那嘗食物的上膛。(7~11。) 3 誇自己的優越,和對神更寬廣的認識 最後,約伯誇自己的優越,和對神更寬廣的認識。(十二12~十三2。)約伯宣稱在神有智慧和能力;神管治地上所發生的事,治理邦國,使邦國昌大而又毀滅。他在十二章十二至二十五節的話,指明他的知識相當淵博。接著約伯對他的朋友作結論說,『看哪,這一切我眼都見過,我耳都聽過,而且明白。你們所知道的,我也知道;並非不及你們。』(十三1~2。)這話當然是約伯優越感的標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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