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- 第十八篇 約伯與他三友之間三回辯論的第三回─二十一至三十一章(二)約伯渴望向神解釋他的案件,及他對於神對付各種人的知識,以及比勒達的結語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約伯在二十三至二十四章的話,然後我們要評論以利法在二十五章的結語。 壹 約伯渴望向神解釋他的案件 約伯表露他要向神解釋他案件的渴望,(二三,)他說,他的哀告極其痛苦;他唉哼,他受的責打是沉重的。(2。)約伯渴望知道在那裏可以尋見神,能到神的臺前,在祂面前將自己的案件陳明,滿口辯白。(3~4。)約伯自信他知道神回答他的言語,明白神對他所說的是甚麼,就說神不會用大能與他爭辯,必定理會他。因此照著約伯的想法,正直人可以與神辯論,他必永遠脫離那審判他的。(5~7。)這裏約伯似乎變得極度敏感,好像說夢話一樣。約伯說話時,神不作聲,表面看來似乎不聽約伯這些話。 在八至十節約伯說,『看哪,我往前行,祂不在那裏。往後退,也不能見祂。祂在左邊行事,我卻不能看見;祂在右邊隱藏,使我不能見祂。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;祂若試煉我,我必顯出如精金。』約伯想像神在那裏,卻不能找到祂。約伯的話再一次指明他是在某種夢境中。當他說神若試煉他,他必顯出如精金時,他必定是在作夢。 約伯接著宣告,他的追隨神的步履,他謹守神的道;神嘴脣的命令他未曾背棄;他看重神口中的言語,過於他需用的飲食。然而約伯說,神定下了心志,行出心裏所願的;所派定約伯的,就必作成。因此,約伯在祂面前驚惶,懼怕祂,覺得神使他心慌,全能者使他驚惶。(11~16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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