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- 第十二篇 神永遠的經綸作為約伯記的答案
我們曾指出,約伯記的四十二章經文留給我們一個雙重的問題,就是神創造人以及神對付祂選民的目的是甚麼。這個問題的解答不在舊約裏,乃在新約裏。這個解答乃是神永遠的經綸,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。 神經綸的十個主要項目 神的經綸包含十個主要項目。頭三項分別是:三一神的成為肉體;三一神在人性裏在地上的生活;基督在十字架上那包羅萬有的死,解決了宇宙中一切的難處,了結了宇宙中一切消極的事物。第四項是基督分賜生命的復活。在這復活裏,基督在祂的人性裏生為神的長子,為要在祂以後帶進神許多的兒子;在這復活裏,三一神在人性裏成了賜生命的靈,為著神聖的分賜;在這復活裏,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也得了重生,成為神的兒子和基督的肢體。第五項是基督的升天,將終極完成的靈澆灌下來,以產生召會。其餘的五項是神的召會、基督的身體、新人、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、以及新耶路撒冷。新約所揭示的其他項目,都直接或間接與這十個項目有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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