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篇 律法的重申(十)
在這篇論到一般律例和典章之重申的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。(申十六18~20,十七8~20,十九15~21,二一1~9,18~23,二二13~30,二四1~4,7,16,二五1~3,5~16。)申命記中這些論到神聖管理的段落,不僅是摩西的話,乃是神的話。我們需要研讀這些段落,好認識神的心思,知道祂所想的是甚麼。神認識人和人的需要、情形、光景。所以,凡神所說關於人的,都是最後的斷語。 四 關於百姓中間的管理 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,不是專制,也不是民主,乃是神治。神治是按著神的所是由神管治。今天我們在召會生活中,不是實行專制的獨裁政體,也不是按著人的意見實行民主。相反的,我們尊重神的權柄,以祂的權柄作我們的管治,因此召會中的管治乃是神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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