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篇 行程(十一)
在我們來看十八章一至十四節之前,我願意進一步說到十六、十七章裏的兩個記號。  這兩個記號,一個是積極的,另一個是消極的,二者都是因著可拉和他同夥的背叛而產生的。消極的記號包在祭壇上的銅片,是由二百五十位受了審判之人的香爐作成的。(民十六36~40。)祭物獻在其上的這祭壇,是基督十字架的豫表。神對這二百五十人的審判,表徵一切按人意、憑肉體、與人爭競的事奉神,都要受十字架的審判。那二百五十人是按自己的作法燒香事奉神,他們的事奉受到神的審判,結果成了消極的記號,包在祭壇上。積極的記號是亞倫發芽的杖,表徵在復活裏的基督,發芽的基督。  這兩個記號,表徵在復活裏的基督並祂審判的十字架,今天與我們同在,在事奉神的事上作了我們的題醒和警告。消極的記號警告我們,事奉神不要按己意、憑肉體、或與人爭競;我們該記得,這類的事奉在三千五百年前就受了審判。在積極一面,發芽的杖就是在復活裏發芽的基督,祂不僅發芽,更開了花、結出熟果來;這杖與那真實站在神一邊,並與神是一的人同在。  由亞倫發芽的杖所產生的杏,是指對基督的享受。在主的恢復中,我們都知道基督是可享受的,祂是給我們享受的分。不過我們會看到,在十八章八至十節的豫表中,祭司所享受的基督,實際上乃是在神的分中為祭司保留,給祭司分享的一分。祭司喫神的食物;甚至也與神同喫、同筵。他們為神所邀,分享神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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