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篇、燔祭-基督作神的滿足(三)
 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獻燔祭之法。我們要從經歷的角度來看這事。 伍 獻燔祭之法  關於利未記一章所啟示的獻燔祭之法,有幾個叫人困惑的點。甚中一點關係到祭司,就是事奉的人。  一 藉著祭司  在利未記一章,我們常讀到『亞倫的子孫作祭司的。』(利一5,7,8,11。)好些經節單單說到『祭司。』(利一9,12,13,15,17。)這裏的祭司有三類:亞倫、亞倫的子孫、以及個別的祭司,就是挑選出來服事的祭司。希伯來書指明,亞倫乃是基督的豫表。亞倫的子孫乃是信徒的豫表。在本章裏,我們看不見亞倫有甚麼動作,反而在論到獻燔祭時,我們看見亞倫子孫的事奉,或特別一位祭司的事奉。每當有人向神獻上燔祭時,服事的祭司就給獻祭者一些幫助。  二 燔祭牲不只在大小上有分別,其獻上之法也有分別  各樣的燔祭牲不只在大小上有分別,其獻上之法也有分別。按照利未記一章,燔祭牲可能是公牛、綿羊或山羊、斑鳩或雛鴿。我們已經指出,燔祭牲的不同大小不是指明基督本身大小不一,乃是指明我們對基督的領略、體驗和鑑賞有不同程度。公牛當然不足以代表保羅對基督的領略、體驗和鑑賞;而用鴿子來表徵初信者的領略、體驗和鑑賞,甚至也可能太大。初信者可能非常熱心,但他對基督的鑑賞卻非常有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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