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篇、亞倫和他兒子們祭司事奉的引進
 利未記這卷書給我們看見一個新的開始;在這裏,神的百姓首次照著神的規則獻供物給神。神的百姓第一次不僅按著他們的需要,也照著神的條例,神的規則,把基督獻給神。在那時以前,雖然有些人,如亞伯、挪亞、亞伯拉罕,曾向神獻祭,但直到以色列人守逾越節,(出十二1?28,)人纔照著神的指示獻祭給神。嚴格的說,逾越節的羊羔雖然是供物,卻不能稱之為祭。  在利未記,帳幕立起以後,神在地上得著一個居所,使祂從其中對祂的百姓說話。頭一類的說話是說到各種的祭。(利一?七。)那些祭不僅是人所需要、神所要求的,也是完全照著神的心意和願望,按著神的規則所定規的。摩西當時應該曉得在遮罪(利九7)的事上,這些祭的意義,但是關於那些祭的細節,也許連摩西都領會得很少。  在利未記,以色列人開始用前所未有的作法向神獻祭。這些祭現今不是由個人,乃是由百姓、會眾獻給神,並且不在他們自己揀選的地方獻。神叫百姓到會幕門口接觸祂,且是藉著祭司,不是憑著自己,獻上他們的供物。(這與亞伯、挪亞、亞伯拉罕不同,他們不僅是獻祭者,也是服事的祭司。)獻祭的方式成為一種禮儀、形式,必須照著神的規則、條例和安排,在神居所的入口完成。這一切確實是前所未有,是嶄新的。  雖然摩西沒有看見這些祭就是基督,但神實際上確實是吩咐祂的百姓,當按著神的條例,應用基督作一切的祭。所以我們新約時代的人,必須學習如何照著神的要求應用基督。每天清晨,我們需要應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、贖罪祭和素祭,使我們在一天中有所憑以活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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