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篇、神對人第一次墮落的應付(二)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需要再看幾點,神應付人第一次墮落的路。

(四)藉苦難管教人

我們已經看過,在人墮落之後,神並沒有來定罪人,而是來尋找人並審判蛇。在對蛇的審判中,神宣告了關於女人後裔的應許。(創三15。)然而,那並不是結束。雖然神宣告了祂救恩的應許,人仍然留在為難的光景中。人不僅處在困難的光景中,而且罪的元素已經注入他的性情裏。所以,人在外面是有罪的,在裏面是受了敗壞的。神無意要定罪人。神的心向著人全是愛,人完全在神愛的關顧之下。因此,神為著人的益處命定了一些苦難。雖然我們不喜歡苦難,但無論如何神已經這樣命定了。

(1) 目的

神命定的苦難有甚麼目的呢?首要的目的是限制人。神指定的苦難,實際上是我們的保障與保護。永遠不要忘記,人墮落的結果,是叫他在性情裏有了受敗壞並敗壞人的元素。神愛人,對人施與愛的關懷,但人在性情裏仍有屬撒但的元素。人在墮落之後,也許沒有立刻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;然而神曉得這難處,因此命定了苦難,為要限制墮落的人。全世界的年輕人都要自由;他們渴望得著自由。但我們必須認識,太多的自由挪去了神在祂的愛裏所加給我們的限制。我們是墮落的人,有敗壞的性情,確確實實需要限制作為保護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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