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篇 律法的重申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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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為甚麼我們在讀申命記時,能將『話、律法、誡命、法度(見證)、律例和判決(典章)』作為基督的同義辭? (提示:神聖三一,三重的臨到)
 
2.照羅馬書十章,保羅是如何領會並應用申命記裏的話?
 
3.請查閱申命記六章四至九節的經文,我們今天該如何應用這段經文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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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12-02 11:46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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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系統管理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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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北市召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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